2016“海科杯”全球华侨华人创业创新大赛--北美地区选拔赛倒计时

“中国西部海外高新科技人才洽谈会”(以下简称“海科会”)从1995年开始举办已举办14届,2004年确定为国务院侨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成都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承办的重点活动。多年来,已逐步打造成一项国际代表性突出、会议活动内容丰富、学术交流氛围浓厚、中国西部共同参与的重要活动,成为国务院侨办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品牌”和在中国西部举办的最有影响的科技与人才交流盛会。
自2009年以来,共邀请发达国家和地区3000多名专家学者参会,举办各类科技讲座、学术论坛200多场,促成科技人才合作572人,科技项目合作125项,合同金额800亿元人民币。
9月12日至9月15日,将在成都举办第十五届中国西部海外高新科技人才洽谈会,感受中国西部人才合作盛宴,亲临大师智慧的碰撞,诚邀各界人士来川参会。

”海科杯“赛事回顾

2015“海科会”举办了首届“海科杯”全球华侨华人创业创新大赛。首届“海科杯”大赛吸引了海内外450个项目报名,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根据项目类别和数量,确定了生物医药4项、电子信息与互联网2项、先进制造2项、新材料与节能环保1项,共计9个项目进行决赛。
2016“海科杯”全球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大赛,将在9月9日至11日在成都举行,并在12日第15届“海科会”开幕式上举办颁奖仪式。

奖项设置

北美地区选拔赛将选出6个奖项,前3名将有机会直接进入2016“海科杯”大赛的决赛,三等奖选手将直接进入“海科杯”半决赛,还将有机会挑战总决赛。前20名将有机会参加成都地区的半决赛。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2名
三等奖: 3名


北美地区选拔赛报名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承办单位:
中国旅美科技协会
提交资料:
1)最终决赛项目须具备纸质中文商业计划书;
2)最终决赛项目须准备路演PPT(自带U盘),陈述时间10分钟之内,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报名邮箱:
castutah@gmail.com
报名电话:
郭勇,+86-15029999852
北美赛区赛点:
硅谷地区、纽约地区、盐湖城地区,其中将在上述地区进行线下“海科杯”介绍、项目辅导、答辩技巧培训、现场路演等,现场影像资料留作评委评选参考。具体流程和赛点请关注旅美科协网站通知。

参赛流程

本次北美赛区海外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通过项目海选、决赛评优推荐等赛事流程组织开展。
(一)北美赛区初赛:7月1日——7月31日
7月31日项目征集截止,广泛在北美征集包括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新材料、电子信息、综合(含虚拟现实、无人机、机器人等行业)等各类项目。
中国旅美科技协会“海科杯”项目组委会及专家评委按照资料完整度、团队情况、创新性、市场前景四个评选标准,对报名项目进行初筛,评选出25个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市场前景的优质项目晋级北美赛区决赛。
(二)北美赛区决赛:8月10日——8月20日
8月10日前公布决赛晋级名单,发出决赛确认函,晋级选手按照要求准备商业计划书及路演PPT,8月10日前将准备的材料递交组委会。
8月20日之前,中国旅美科协项目组委会及专家评委通过创新力、市场竞争力、创业团队、财务情况等对25个项目进行评审,选出6个(1等奖1个,2等奖2个,三等奖3个)奖项。

注意事项

1、参赛嘉宾所有报送的项目材料均不得涉及他人的知识产品和国家机密;
2、参赛嘉宾请在参赛前在免责声明上签字并电邮会务组,参赛时需将原件交至会务组;
3、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参加9月10日至12日在成都举办的“海科杯”总决赛和9月12日至15日中国西部海外高新人才科技洽谈会,如不能出席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川简介

四川是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故乡,地处中国西部,是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区的重要结合部,是承接华南华中、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重要交汇点和交通走廊。辖区面积48.6万平方公里,居中国第5位,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人口9097万,居全国第3位,民族成份56个,少数民族人口460万,有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工业、农业、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大省。四川面临众多发展机遇,是全国确定的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之一,天府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成都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绵阳科技城比照执行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攀西地区是全国唯一的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核心交汇点,人口多,市场大,工业化和城镇化蕴藏着巨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省会成都市是国家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西南),是国务院确定的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讯枢纽,全国新一线城市之首,中国中西部地区的第一大城市,和中国十大城市之一。

四川创业优势

1、出入境与居留
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但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需长期居留的,可申请办理2-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中国籍引进人才可向省人事厅申请办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享受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引进人才凭其住在国获得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在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尽可能提供便利。
2、资助
对纳入“千人计划”的引进人才,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50-100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科研启动、成果转化、创业资助、生活补助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对纳入“千人计划”的引进团队,由省财政给予每个入选团队人民币200-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核心成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改善、团队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对发展特别迅猛、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团队,可给予滚动支持。
3、任职
引进人才可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中级以上的领导职务(外籍人士担任法人代表的和安全、保密、外事等岗位除外)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进行调整;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采取协议工资制,不受本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对引进人才的职称认定,可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直接报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其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4、薪酬
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川)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根据其能力、业绩、贡献、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引进人才个人专利、发明等科技成果转让给企事业单位的,可实行买断、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收益分配方式。引进人才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所有。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5、创新创业
引进人才可申请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项目、科技资金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在省内开展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各用人单位应提供一定的匹配经费;对我省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可专门立项,以特别项目形式给予支持。省内各类产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研究(流动)工作站等应为引进人才来川创新创业提供特殊政策支持。有关部门应注重吸引引进人才参与国家、省重大项目咨询、重大科研计划和行业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6、税收
引进人才回国来川时取得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引进人才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籍引进人才取得的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引进人才来川创新创业,进境少量的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税收;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7、医疗、保险
引进人才在川工作期间,凭“千人计划”批复意见,由省卫生厅办理《特约医疗证》,享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优秀专家医疗待遇的暂行规定》的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在为引进人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可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补充险。
8、住房
引进人才愿意购买住房的,可参照当地居民购房优惠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引进人才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要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工作的住房,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9、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确有困难的,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应积极帮助推荐就业。
10、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可按《省教育厅关于对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实行特殊优惠的办法》规定,在所工作(居住)市(州)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中小学(包括公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就读,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引进华裔人才的子女报考国内非义务教育的学校,可参照川教【2006】74号、川侨【2006】27号文件予以加分照顾。引进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外国籍子女报考国内高等院校的,按照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11、评价激励
引进人才科作为各类政府奖励候选人。对作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推荐参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四川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四川金顶奖、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评选。